近日,一起“货运诈骗”案件引发社会关注。该案中,犯罪团伙通过冒充货主和司机,实施双向诈骗。警方经过缜密侦查,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48名,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3人,追赃挽损40余万元,为受害司机讨回公道。
此案中,犯罪分子利用的是物流撮合平台,而非真正的网络货运平台。根据交通运输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《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》,网络货运经营是指经营者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,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,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,并承担承运人责任。而物流撮合平台仅提供信息发布和交易撮合服务,不参与货物承运合同的签订,也不承担承运人责任。
业内专家指出,网络货运行业是交通运输部主管的创新行业,其运作模式要求平台与货主和司机签订合同,平台作为承运人向货主收取运费,并在司机完成运输后支付运费,从中赚取差价和服务费。而撮合平台则通过竞价方式达成交易,容易引发行业低价竞争,且存在监管漏洞,使得不法行为有机可乘。今年7月,《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规范》正式实施,进一步规范了网络货运新业态经营行为,促进道路货运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。但此类管理办法都不适用于撮合环节的服务监管,行业尚无专门针对撮合平台市场交易的规范文件。
安徽高度重视物流行业的转型发展,积极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。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印发了《关于促进网络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,旨在进一步支持和规范网络货运行业发展,促进货运物流降本提质增效。安徽省的网络货运行业在政策支持和行业规范下,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。截至2023年底,全省网络货运企业已达362家,行业发展规模居全国前列。
标签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