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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礼,源于我国传统嫁娶礼仪“六礼”,通常是指以结婚为目的,一方或其家庭成员给付另一方的金钱或贵重财物。近日,南召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成功调解一起彩礼纠纷案,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。
2023年2月,黄某和刘某经人介绍相识,初次见面后双方较为满意并保持联系。同年9月,双方定婚并给付定金及彩礼。随后,二人在交往中因生活琐事引发矛盾,导致婚约解除。为退还彩礼事宜,双方经多次协商,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,黄某遂将刘某及其家人诉至法院,请求返还彩礼90000余元。
南召法院受理此案后,承办法官丁恒众通过仔细阅卷、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,认真了解案情。开庭当天,本着解决纠纷、化解矛盾的原则,承办法官认真倾听原被告双方内心的真实诉求后,从情、理、法角度入手,结合当地风俗、彩礼的使用及消耗等因素进行温情调解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,耐心做当事双方的思想工作。经过承办法官的倾情调解,当事双方就彩礼返还金额达成调解协议,被告当庭返还彩礼70000余元及金戒指、金项链、金镯子各一件。最终,该案得以圆满解决,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利民之事,丝发必兴,如我在诉,念兹在兹。南召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始终秉持“如我在诉”的为民情怀和思想境界,能动司法,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、解难题,全力提升每一起案件办理的速度与温度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。(供稿:张振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