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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梧州蒙山县一名34岁女子因琐事与父亲发生争吵后,将农药倒入父亲正服用的止咳糖浆内,其父次日服用时发现味道异常,将口中的止咳糖浆吐出并报警。该女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诉。近日,中国检察网公布的上述案件起诉书显示,今年2月7日晚,出生于1989年的被告人莫某因生活琐事与父亲莫某某发生争吵,便到其家中老房子内拿了一瓶农药,将农药倒入父亲近期服用的止咳糖浆内。
次日,其父莫某某在服用止咳糖浆时发现味道异常,将含在口中的止咳糖浆吐出并报警。经鉴定,莫某某所服的止咳糖浆内检测出甲氰菊酯成分。此外,女儿莫某经诊断精神疾病依据不足,对该案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。2月17日,被害人莫某某向女儿莫某出具了谅解书。
起诉书显示,莫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,2月9日被蒙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;2月22日经蒙山县检察院批准逮捕,同日被蒙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。
该案由蒙山县公安局侦查终结,以被告人莫某涉嫌故意杀人罪,于2023年4月19日向蒙山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。
蒙山县检察院认为,被告人莫某故意杀人,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,提起公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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